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15号)文件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保证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17年5月25日,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省级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在昆明举办了“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培训班”。来自16个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和省、市26家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医务科及财务科的80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开班典礼)
培训班从资金使用、机构建设等方面,回顾了3年来我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快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充分发挥基金“救急难”和“兜底”功能和效益,把好事办好办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对各州市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提出了要求。
同时,对国家卫计委4月下发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进行了解读,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对2017年第一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报送及申请、核销和支付工作进行了培训和布置。
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玉溪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曲靖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昆医附二院、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还在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
(参会人员认真听讲)
(全体人员合影)
(基金办 张艺馨供稿/图片)
下一篇:中心领导新春慰问一线职工
Copyright © 云南省急救中心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素材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