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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overview云南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急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云南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云南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四、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急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急救中心是省卫健委直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协调和指导、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宣教和研究、昆明地区院前医疗急救,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1)日常院前急救工作
2018年出诊共76408人次,救治病人72915人次;抢救危重病人11763人次,危重病处理率100%;心肺复苏736例,成功19例,心肺复苏成功率2.58%;全年处置3人以上群体伤事件261次927人。
(2)积极处置突发事件,如H7N9禽流感和密切接触者转送、福泰幼儿园食物中毒、昆明西收费站附近路段交通事故、严家地柴火鸡火灾等我中心迅速组织救援力量,积极进行紧急医疗救援。
(3)2018年圆满完成了云南省“两会”、第五届“南博会”、“上合昆马”、汉语桥、“安宁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中东朝觐人员回昆”等重大会议、大型活动和干部保健的医疗急救保障254次,共派出急救车辆364车次,急救人员1210人次。
2.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1)加强昆明市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建设,缩短急救服务半径,提高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急救需求,向老百姓提供安全、周到、高效的急救服务,今年新增直属站1个,网络站4个,有效缓解了市民用车需求的矛盾,现有体系医院37家,在昆明市区设有急救站17个,其中:直属站12个、网络站5个(甘美、圣约翰、市二院、博亚医院、呈贡区医院急救站)。
(2)组建紧急医疗救援队,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
(3)积极推进航空医疗救援工作,继与凤翔通用航空、七彩通航签约之后又与金汇通航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点对点”快速直达的航空医疗救援工作。
(4)全力做好省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专业委员会和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相关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急救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
(1)全年对公众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宣传12次1643人次;组织公众及专业人员急救技能培训133期,共有7398人参加,较去年同期(6950人)增长64.5%。
(2)为进一步提高“120”在市民中的知晓率,积极开展“120”宣传日活动。
(3)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做好宣传工作。2018年出刊《云南急救》6期,更新宣传板报7版,网站上传信息共89条,普及急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发稿16篇。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处理舆情,全年配合采访10余次,新闻报道30余次。
4.努力抓好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1)今年共计发出短信85082条,收到回复23014条,其中不满意46起,平均服务满意率为99.80%。
(2)院前急救质量考核小组坚持每月到急救站检查指导工作,不断完善个人、小组、科室、中心四级质控。按月坚持绩效考核,兑现奖惩。
(3)持续推进院前医保报销,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该惠民工程共对5693名符合报销条件的省、市医保患者进行了刷卡报销。医疗总费用107.3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减免61.61万元、个人账户支付30.69万元、患者现金仅支付15.07万元。
(4)有序地推进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工作,全省共救助身份不明及无能力支付的患者2710人,金额2103.90万元,审核后符合2175人,支付金额672.76万元。
(5)积极开展长途转运工作,2018年长途出诊816车次,较去年同期(731次)增长11.6%,安全行车758840公里,转运各类急危重症患者,范围覆盖省内外。
5.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6月30日派出2名骨干主治医师到昭通彝良县人民医院对口帮扶。2018年10月25—11月30日,按照省卫健委的安排组成5个督导组,对昭通市、彝良县、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丽江市、迪庆州、保山市、怒江州、德宏州共8个州(市)、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及院前急救工作进行督导和调研。
6.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7.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行风建设
8.积极开展科研项目
2018年11月15日,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顺利验收,成为云南省首批通过“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验收的项目单位,也是全国院前急救行业目前唯一通过该类试点建设和验收的单位。
市级科研项目《基于物联网的远程院前急救系统研发及应用》已于2016年8月通过昆明市科技局立项。目前,该项目正按任务书要求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计划于2019年2月申请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心于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1992年2月正式挂牌,1995年经省财政厅核定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属公共卫生机构。2004年7月8日正式独立设置,省编办2011年125号文件核定人员编制202名,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204号文件核定车辆编制76辆。2018年购买救护车1辆,上年尚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救护车本年已经办理入库,12月31日实有车辆74辆,其中14辆救护车和2辆公务用车已经报废,但尚未取得财政的报废批复。
人员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拥有在职职工187名,退休人员21名,劳务派遣职工79名。2018年辞职4人,退休2人,新聘9人。
第二部分 云南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省急救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第三部分 云南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5339.4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228.33元,占总收入60.46%;事业收入2026.49万元,占总收入37.95%;其他收入84.67万元,占总收入1.59%,中心运行对财政的依赖度较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521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8.55万元,占比97.8%;项目支出114.60万元,占比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明细表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总支出
基本支出(万元)3105.921941.530.2828.2422.585098.55
比重(%)60.92%38.08%0.01%0.55%0.44%100%
在基本支出明细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占60.92%,商品和服务支出占38.06%,主要原因为财政增资2017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165.6万,2018年下半年工资30.54万,2018年奖励性绩效175.4万,公积金28.88万,退休人员和辞职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金额14.4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 云南省院前和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105万元,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6万元,购置救护车1辆40万元,购呼吸机、车载GPS、到地州督导差旅费、质控培训班等费用。
2. 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6万元,支付下乡人员差旅费和工资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93%。与上年对比增长25.8 %,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3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1%。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9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急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6.9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6.99万元,支出206.9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中心现有2辆公务用车,56辆救护车,14辆救护车和2辆公务用车报废手续尚未完成。本年入库上年付款的救护车一辆,本年新购救护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救护车的支出,财政补助部分超出预算0.19%,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结余的0.31万元用于购买救护车机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分为事业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余。本年事业结余126.35万元,其中64.26万为事业收入的结余,62.09万为培训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余,分配事业基金75.82元,职工福利金50.53元。非财政补助结余6.74万元,为项目基于物联网的远程院前急救系统研发及应用结余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云南省院前和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预算资金安排105万元
项目年度目标1.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省的院前急救信息系统,提高急救综合服务能力和急救资源利用效率;拓展及提升急救能力和急救调度信息化应用范围和水平,进一步整合全省医疗急救资源、信息;通过相关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院前急救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院前急救医疗安全,提高院前救治水平;提高云南省急救中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探索由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贴的方式保障编外人员相关待遇费用并纳入常设政府预算科目,解决当前急救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
2.完成省、州(市)、县急救调度系统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的软件和数据库开发和硬件设备购置GPS4套,完成率达100%;采购电动电控长途转运呼吸机2台;心肺复苏包2台;救护车1辆;架构二级申报管理系统,延伸到县级以上医院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和管理,举办一期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培训班,培训人数50人;100%完成2018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工作;足额发放90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每月考核合格后支付73名担架员工资;按照相关规定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采购电动电控长途转运呼吸机数量 2台100%完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采购心肺复苏包数量 2台 100%完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培训班培训人数 50人 100%完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工作完成率 100% 100%完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管理二级架构系统升级基本完成100%完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工资足额发放的劳务派遣人员数90人100%完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采购监护型救护车数辆 1辆 100%完成。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安公司担架员考核合格率 100% 100%完成。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突发事件响应及时性 及时 及时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项目执行及时率 及时 及时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日常院前急救平均受理调派时间及时 及时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 15分钟小于15分钟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申报统计时间及时 及时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日常院前急救派诊量 75000次实际93716次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日常院前急救出诊量 65000次实际76527次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实际完成99%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对象满意度 90% 实际完成99%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以前年度报废的车辆,因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导致资产账面仍包含上述车辆,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有关资产处置手续。
四、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业务费、死亡一次性抚恤等;
5.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财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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