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云南省急救中心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知识宣传

作者:云南省急救中心

来源:云南省急救中心

发布日期:2019-08-19

浏览量:27332

分享: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你的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一活动就叫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

      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害。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为了解决这种强弱不均衡造成的不公正问题,国家制定了一批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三、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四、行政复议审理时限是多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五、如果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你有什么权利?

      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申请行政复议要不要交钱?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急救网络

急救培训

非急救转运

订阅号

服务号

0871-68353860

联系电话

0871-68353860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光路16号

订阅号

服务号

Copyright © 云南省急救中心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素材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