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办有住房贷款,还款期间内每年可申请转账提取一次性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利息;
可提取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 共同还款人。
提取额度
还贷期间每年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以百元为单位)。
应提供的材料
1、购买商品房,需提供:经过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系统中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2、都买二手房,需提供: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系统中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单位提取证明、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3、异地购房者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在异地长期工作的单位证明或异地公安部门提供的常住证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表(房屋产权证)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查询网址或房产管理局查档证明;
4、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5、上述材料中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摘自《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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